2022-02-14
浩瀚深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
司董事会情况介绍和向有关人员询问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
予价格由 12.25 元/股调整为 12.15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张连起 、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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