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长春市人社局最新公告-每日时讯
日前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及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公告
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一)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日。面试当天考生7:00开始入场,7:30入场结束。
(二)长春市市直岗位: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面试当天考生7:00开始入场,7:30入场结束。
具体面试时间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长春市金城街399号)。
三、面试缴费
(一)缴费范围:
1.2023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
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缴费时间:
1.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5:00截止。
2.长春市市直岗位: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5:00截止。
(三)缴费网址:
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G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务必以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试缴费系统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面试当天需要携带的材料
本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考点封闭入闱。面试当天7:30前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
1.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2.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及饰品(例如:耳环、耳钉、项链、手镯、手表、发卡、头花、胸针等)进入面试主考室;
3.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使用手机、电子腕表、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带入封闭场所的手机等电子产品须关闭闹钟后关机并封存);
4.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
5.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6.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
(三)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时,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区等候本人面试成绩。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公布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四)考生本人面试结束的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的总成绩。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的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点对点通知考生本人。
(五)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需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保证准时到达考试场所。
(二)建议考生考试期间佩戴口罩。
(三)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面试工作如有调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来源:掌上长春
出品:吉报传媒
编审:刘 畅
编辑:傅 瑶
校审:卢文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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